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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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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院(2022)川民再362号股权转让纠纷合同效力案例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6-05-22 16:14:32点击:

2014年10月,张某与汪某1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随后汪某2出具《担保合同》承诺连带担保。然而,这份看似简单的股权转让,背后却藏着退还投资款的真实目的。法院从一审到再审,对担保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认定,最终揭开了虚假意思表示与真实担保责任之间的法律迷雾。

虚假意思表示让股权转让无效

2014年10月6日,张某与汪某1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表面上是张某将股权转让给汪某1,约定转让款1620万元。但张某和汪某1在另案中都承认,这份协议的真实目的根本不是股权转让,而是解决2013年张某投资入股后无法收回款项的问题。2016年5月26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川07民终458号判决中确认,股权转让因无法履行而被驳回履行请求。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院认定,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的内容是双方虚构的,属于无效行为。但隐藏的真实意思——即退还张某的1100万元入股款及利息——因为不违法,被认定为有效。这一认定直接动了担保合同的根基。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跟着无效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是担保制度的根基,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原则上也无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在本案中,主合同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权转让部分无效,因此担保合同的命运也随之悬而未决。汪某2在2014年10月28日出具《担保合同》,承诺对张某的股权转让款及费用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期间2年。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指出,汪某2并不明知张某与汪某1之间的股权转让是虚假意思表示。他以为自己在为一个真实的股权交易做担保,但事实上,他担保的是一场虚构的表演。由于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汪某2没有过错,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这让汪某2从一审被判承担40%连带责任,到二审被判补充赔偿,最终在再审中彻底免责。

明知虚假仍担保要担责

与汪某2不同,公司的情况更复杂。公司出具的《担保合同》中,法定代表人贾某超越权限签署了合同。更重要的是,张某当时明确知道股权转让是虚假意思表示,却仍然接受了公司的担保。这意味着,公司实际上是在为隐藏的真实意思表示——退还投资款——提供担保,而不是为虚假的股权转让服务。

但问题在于,贾某作为法定代表人,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签了担保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如果相对人明知,合同可能无效。张某明知这一点,因此公司和张某对担保合同无效都有过错。法院最终判决,公司需要对汪某1、贾某无法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全部。

担保人的过错决定责任大小

在担保合同无效后,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关键看其是否有过错。本案中,汪某2的处境与公司截然不同。汪某2完全不知道股权转让是假的,他只是出于信任出具了担保。法院认为他没有任何过错,因此不需要为这场虚假交易买单。这体现了法律对善意担保人的保护。

公司则不同。公司明知股权转让可能有问题,却仍然由法定代表人贾某签署担保合同,而且张某也知道贾某在越权。这种“明知故犯”的状态让公司和张某都难辞其咎。法院最终划定责任时,不是让公司承担全部,而是仅在无法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负责,这平衡了各方利益。

法院怎么区分虚假与真实担保

审理这类案件时,法院必须穿透表面合同,看到真实的法律关系。本案中,一审法院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简单认为《股权转让协议》和担保合同都有效,判令汪某2承担40%连带责任。但二审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再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都发现了问题:股权转让是虚假的,真实目的是退款。

再审法院进一步将担保人分为两类:对虚假意思表示不知情的汪某2,和对真实意思表示提供担保的公司。对于汪某2,法院严格执行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则,免除其责任。对于公司,法院则认定其担保的是真实意思表示,主合同有效,但法定代表人越权导致合同无效,所以承担部分责任。这种区分处理,避免了“一刀切”的错误。

担保合同效力判定的金钥匙

本案的审理过程给实务界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裁判思路:担保合同的效力不能只看表面,还得看主合同的真实结构和担保人的主观状态。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并不意味着机械适用,而是要具体分析担保人所要担保的对象是什么。如果担保人不知情地担保了虚假意思表示,他不该承担责任;如果担保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真实情况,那就得为自己行为买单。

对投资者和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敲响了警钟:签署担保合同前,必须搞清楚主合同到底在做什么。如果主合同存在虚假意思表示,担保合同的效力就会岌岌可危。同时,担保人也要注意,如果自己明知风险还签字,法律不会轻易放过你。最后,我想问读者:假如你是张某,在明知股权转让是假的情况下,你还会接受公司的担保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点赞和转发本文,让更多人了解这个关键的法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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